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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黄埔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第二次公开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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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时间:
2024-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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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
我分局现第二次对“2024年黄埔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服务期
项目名称:2024年黄埔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评估第三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至2025年11月底止。
二、项目概况
为提前做好黄埔区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准备工作,拟通过委托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成效评估及迎检准备第三方技术服务,全面梳理并持续巩固黄埔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成效,进一步建设完善黄埔区督察整改及配合迎检工作机制,保障黄埔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各项配合迎检任务圆满完成。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
人民币24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包含专家费、资料收集费、装订费、交通费及评估报告未通过的返工费等一切可预见和不可预见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四、供应商基本资质及要求
1.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3. 该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4. 该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五、项目服务内容需求
1. 对黄埔区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成效开展评估。梳理总结整改成效,重点分析督察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情况,提炼工作亮点,分析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编制整改成效研究报告。
2. 协助开展黄埔区第一、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交办案件整改落实情况自查自纠,编制整改工作技术评估报告,并做好整改台账资料归档等工作。
3. 跟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情况。对已完成第三轮督察进驻的城市开展调研,借鉴督察相关工作先进经验,分析第三轮督察新形势、新要求,结合黄埔区实际,提出黄埔区配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迎检工作建议。
4. 配合做好黄埔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迎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收集整理迎检资料和对现场情况进行协助检查。
5. 提供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技术支撑服务,并配合我局做好可能发生的临时检查工作、紧急性工作。
6. 编制黄埔区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及交办案件的整改评估报告,做好整改台账资料归档等工作。
六、项目服务要求
1. 为本项目设置的工作组成员(含负责人)不得少于3人,且应确保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替换。
2. 及时完成对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交办案件开展整改情况评估工作。
3. 开展评估工作时,严格按照“一案一档”制度执行,针对涉及由黄埔区牵头的反馈问题要每项单独开展现场勘察、收集资料、调查核实、编写评估工作报告、组织开展专家评审等工作,并协助采购人对已完成整改评估的问题进行上报备案。经评估认为未完成整改的,分析未完成的客观原因、提出整改建议及相应可行的下一步整改措施。针对交办案件,需提供 1 份整体交办案件整改评估报告,每个案件需单独制作台账(包括:收集基本情况、整改情况、监测情况)及形成每个案件的整改报告(包括:现场查勘、收集整改前后对比情况)。对未完成整改的案件,整改评估报告中应另外包括未完成的客观原因分析、整改建议及相应可行的下一步整改计划、措施等内容。上述内容需提供电子档案及纸质版档案存档。
4. 每个备案审核通过的评估报告,成交供应商须提供一份电子版及二份纸质版。
七、报价时须提供的资料
1.报价文件及报价文件电子版;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有“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模板见附件;
5.根据评分标准,报价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供与本项目需求相关的其他资料。
以上文件提交复印件的,均需加盖报价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或u盘一份,务必注明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以保密信封的形式递交。不透明信封外除标注“项目名称”和“报价函”字样外,不得有其他任何标识性文字和图案。
八、服务机构方式确定
1.采用综合评分标准择优确定服务机构,评分最高者得。
2.评分最高者发成交通知并另行签订合同,未成交者不再另行通知。
九、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9日上午 9:00-12:00,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23室。逾期送达或邮寄送达相应文件,恕不接收。
十、其他注意事项
1.报价单位须确保提交的各项资料真实、准确、有效。
2.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
十一、项目采购单位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汇星路81号人防楼c栋3楼323室,联系人:钟小姐; 联系电话:020-******
附件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2 项目评分标准.pdf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分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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