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光东大道(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电子标】
投资项目代码 | 2017-440113-48-01-020832 | ||
投资项目名称 | 金光东大道(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金光东大道(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金光东大道(滨河路-兴业大道)工程勘察设计 | 公告性质 | 正常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州市番禺区新造镇国际创新城南岸启动区 | ||
资金来源 | 财政投资(区级) | 资金来源构成 | 财政投资(区级100.00%)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本项目位于番禺区新造镇国际创新城南岸启动区,北起滨河路(现状),沿线与规划一路(规划)、新广路(现状)、规划二路(规划)、广医南路(现状)、规划三路(规划)、规划四路(规划)、南大干线(现状)、规划五路(规划)、规划六路(规划)、规划七路(规划)相交,南止于兴业大道(现状), 路线基本 呈南北走向,道路设计全长约1.80km。道路规划为城市主干路,规划红线标准段宽度为50-60米,南大干线以北设计速度50km/h,以南 60km/h。本项目下方有金光隧道,隧道在本项目范围内采用明挖施工,广医南路至南大干线段设有隧道C、D 匝道出入口,南大干线至兴业大道段设有隧道主线出入口,隧道及出入口不属于本项目建设范围。兴业大道节点设置下沉隧道,以兴业大道车行道边线为界,边线以北隧道主体结构由本项目实施。下沉隧道为双向六车道;最大排水管管径为d1650。总投资额约为:50105.7万元,其中建安费约29870.13万。 | ||
招标内容 | ?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工程物探(含管线探测)、?初步设计及修编、?施工图设计及修编、?概(预)算编制、?现场服务、?配合报建报批和评审工作及协助发包人办理其他专业报批手续及与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协调等、?配合竣工资料编制工作;?配合设计咨询及造价咨询单位开展工作、?设计跟踪服务及其他相关图纸设计、?施工配合(含派设计代表驻现场)、?提供施工、监测(包括技术要求及清单)等招标的技术文件编制。勘察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计。 | ||
工期(交货期) | 按招标文件要求 |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852.1621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香港进行商业登记的证明文书(仅限香港企业单独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提供),按国家法律经营。3.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城市隧道工程专业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 号)的规定换领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丙级[或根据最新资质规定换领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专业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为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xxgk/wjtz/content/post_******.html)确定。(3)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4)工程勘察、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执行。(5)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3.4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在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3.5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2025年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3.6投标人没有处于被本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自行如实声明,格式自拟)。3.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以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注:(1)联合体应签订一份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2),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有执行本项目所承担工程的充足经验和能力,并将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原件扫描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申请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3)联合体双方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投标时,除《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需由联合体各方分别按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外,其他资料若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人(主办方)签字或盖章即可;投标资料封面及其他内容及落款中的“投标人”应填写联合体各方的单位全称【格式示例为:(主)单位全称(成)单位全称】,由联合体主办方按要求签字或盖章即可。电子签章由主办方进行签章即可。3.8 投标人(联合体各方)未被纳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本项评审投标人无需提供资料,资格评审时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的结果进行评审。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3.9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附件1的格式及内容签署并盖章《投标人声明》。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如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须具备市政专业(含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个月(2025年2月)在本单位交纳的社保证明文件,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及返聘证明。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 ||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不设置业绩要求 | |||
其他要求: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方式 | ******有限公司网站(******/)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年3月29日 0时0分 | 获取资格预审/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8日 10时0分 |
递交资格预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5年4月18日 10时0分 | 资格预审/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
开标时间 | 2025年4月18日 10时0分 | 开标地点 | 学术报告厅(天润路333号) |
发布公告媒介 | ******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德兴路301号 |
招标人联系人 | 李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番禺区东环街意库汇盈大厦201-5室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刁工 | 联系电话 | ****** |
招标监督机构 | ******办公室 | 联系电话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 | ******集团企业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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