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2国道云和后山至麻垟段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
第二号补遗书 致招标文件持有者: 根据招标文件第一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有限公司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鉴此,发布第二号补遗书(共 2页),本补遗书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补遗书为准。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备案单位:丽水市交通运输局
2025 年5月28日
322国道云和后山至麻垟段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
第二号补遗书 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和补充
1、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13.2.16修改为: 本项目须确保九龙杯奖(优质工程)……由于质量创奖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因承包人原因(包括质量、进度、安全责任)未获得九龙杯的,视为承包人违约,按第22.1款承包人违约处理。
2、补充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第22.1.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25)款 (25)承包人违反第13.2.16项的规定,未获得九龙杯奖(优质工程)的。
3、补充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二节专用合同条款”22.1.2 对承包人违约的处理x.款 x.承包人发生第22.1.1项(25)目情形的,发包人有权课以承包人100万元的违约金。
4.补充图纸 S2-41 桥梁防落物网设计图。 5、以上修改部分,招标文件其他相应章节作同步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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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变更公告.pdf
[A************001001]322国道云和后山至麻垟段改建工程施工招标.LSSCF
答疑澄清文件正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