阆中市河溪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阆中市水城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阆中市七河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 / 标段 补遗书(02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1、现将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5项投标报价的要求内容修改为:“1、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中勘察费用(含初勘、详勘、地形测绘)为115.59万元[其中阆中市河溪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为41.66 万元(包含测绘费 18.73万元),阆中市水城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为39.28万元(包含测绘费16.18万元),阆中市七河片区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34.65万元(包含测绘费 11.99万元)]。该固定总价为暂估价,结算价以业主批准的勘察方案及业主代表现场确认的实物工作量结合《国家计委、建设 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 号)×50%×(中标价/控制价)计取,测绘费参照《测绘生产 成本费用定额》财建[2009]17号,工程测量建筑、工业区 1:500 按III级计取×50%×(中标价/控制价)计取。3、本项目招标控 制价中设计费用(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为180.265万元(阆中市河溪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为69.55万元,阆中市水城片区污水管网更新改造建设项目为 61.865 万元,阆中市七河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为 48.85万元),该固定总价为暂估价,结算价为经过阆中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定的预算价为计费基数,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50% ×(中标价/控制价)计取;3、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1)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2)开标记录表中记录的投 标报价,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应完全一致。说明:1.参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发布〈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 定〉的通知》(计价格〔2002〕10号),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Ⅱ******财政局关于阆中市阆中市河溪片******财政局关于水城******财政局关于阆中市七河片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勘察与设计费用的批复》(阆财评审〔2024〕401 号)文件要求勘察费下浮 50%,设计费下浮 50%。3.合同结算价参照中标价与控制价下浮的比例,同比下浮。”
2、投标截止时间调整为:2025年02月24日9时10分,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调整为:2025年02月24日9时10分。
3、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建设局(盖章)
2025年2月6日